开润股份:关于与安徽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出行消费品工业建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徽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出行消费品工业建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署的《出行消费品工业建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为双方项目投资合作
的初期框架性协议,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能否生效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2019 年 4 月 2 日,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乙方”)与安徽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滁州经开区管委
会”、“甲方”)签署了《出行消费品工业建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
协议”、“协议”),就公司在安徽省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出行消费品工业
建设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了初期协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1、名称:安徽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路 155 号
3、法定代表人:盛必龙
4、与公司的关系:滁州经开区管委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出行消费品工业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和投资
1、项目内容:出行消费品工厂及其配套设施、配套工厂。
2、项目投资:该项目计划投资额为人民币 5 亿元以上(最终以实际投入核
算为准),分期实施。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投入。
(三)项目选址和用地
1、项目选址:甲方提供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分期分批提供,具体面积以规
划审定为准),用地范围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以北、徽州路以西、长江
路以南、杭州路以东。
2、土地出让价格:按照市国土部门公告的挂牌价格出让,由乙方通过自身
或下属子公司与甲方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书》,并及时缴纳
土地出让金及契税。
3、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该出让土地的使用用途为工业项目用地;乙方自
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综合使用年限为 50 年,最终信息以相关证书记载为准。
(四)建设要求
1、乙方的总体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须经甲方规划部门研究批准后方可施工。
2、乙方的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如项目建成后,废气、废水等
污染物的处理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生产经营。
3、乙方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施工,甲方协助办理相关证照。
4、乙方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并向甲方申请退还土地的,甲方
根据情况在收取土地闲置费后退还部分土地款(不计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权,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场地平整,并
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宜
1、甲方在收到土地款后,保证乙方正常用地,因出让土地所涉及的居民土
地补偿、青苗补偿及拆迁安置补偿等各类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照“七通一平”要求提供用地,保证必须的水、电、路、气等通
用基础设施的公用线路抵达乙方用地范围边际。
3、乙方在受让土地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或出租,如有上述
情节,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滁州仲裁
委员会仲裁解决。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涉及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该项目尚处于计划实施阶段,短期内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项目投资合作的初期框架性协议,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协议能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出行消费品工业建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