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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润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03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
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 2018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我们在任期内均
出席会议并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及时向公司
质询了解所需的议案背景材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对董事会议
案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对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和关系到中小股东切身
利益的议案进行了慎重研究和投票表决,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管理
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无异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我们在任期内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 2018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暨更换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及期限
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公司 2018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对公司 2018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对公司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 对公司 2018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 对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7. 对公司 2018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8. 对公司 2018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为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对公司 2018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 对公司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 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为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示。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 年度,在公司各定期报告编制和公司各项议案审议的过程中,我们认
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汇报和介绍,并深入公司现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
状况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运用企业管理经验和专业判断,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
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
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
求意见,听取建议,并且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为独立董事
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有关规定,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我们积极参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
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财务管理、议案、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工作进行认真审查,并积极建议。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我们积极参加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上市
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通过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8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独立职能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
性的建议,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运作,加强现场工作,按照法定要求发表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切实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确保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黄智、王浩、赵志成
                                                      2019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