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润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0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开润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安徽
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 1,667 万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19.5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26,3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363,800.0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296,034,800.00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
12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
字[2016]51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平板电脑与智能手机保护套及
1 21,190.47 16,419.36
箱包技术改造与扩能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259.15 5,624.73
智能拉杆箱研发、生产、营销综
3 9,767.15 7,559.40
合建设项目
合计 38,216.77 29,603.48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并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
司变更“平板电脑与智能手机保护套及箱包技术改造与扩能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及其利息用途用于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润米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
权。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和“智能拉杆箱研发、生产、营销综合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1,925.71 万元
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用途用于收购 PT. Formosa Bag Indonesia 和 PT. Formosa
Development100%股权。
截止 2019 年 4 月 2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为人
民币 4,242,043.10 元(含美元 1,123.10 元,折合人民币 7,524.77 元)。鉴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股权转让余款将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且所
约定的条件成就后支付(具体内容详见 www.cninfo.com.cn(2018-097)“四、交
易协议的主要内容”),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一)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
体详情如下:
序 委托理财金 到期日/赎 实际收益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起始日 产品类型
号 额(万元) 回日 (元)
中国民生银行人
中国民生银行 保本浮动
1 民币结构性存款 5,000 2018.03.22 2018.06.22 579,726.03
合肥分行 收益型
D-1 款
中国光大银行 2018 年对公结构
2 股份有限公司 性存款定制第四 7,000 2018.04.09 2018.04.13 本金保证 0
滁州分行 期产品 104
平安银行对公结
平安银行股份
3 构性存款(挂钩 7,000 2018.05.07 2018.06.07 本金保证 222,945.21
有限公司
利率)产品
平安银行对公结
平安银行股份
4 构性存款(挂钩 7,000 2018.06.08 2018.07.09 本金保证 243,753.42
有限公司
利率)产品
中国民生银行 民生银行挂钩利 保本浮动
5 5,000 2018.06.22 2018.08.01 213,698.63
股份有限公司 率结构性存款 收益型
2018 年对公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
6 性存款定制第七 7,000 2018.07.11 2018.08.13 本金保证 234,500.00
滁州分行
期产品
中国民生银行 民生银行挂钩利 保本浮动
7 5,000 2018.08.01 2018.09.10 210,958.90
股份有限公司 率结构性存款 收益型
2018 年对公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
8 性存款定制第八 7,000 2018.08.15 2018.10.15 本金保证 466,666.67
滁州分行
期产品
中国民生银行 民生银行挂钩利 保本浮动
9 5,000 2018.09.11 2018.12.11 498,630.14
股份有限公司 率结构性存款 收益型
2018 年对公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
10 性存款定制第十 7,000 2018.10.16 2018.12.16 本金保证 438,083.33
滁州分行
期产品 170
中国民生银行 民生银行挂钩利 保本浮动
11 5,000 2018.12.12 2019.1.21 189,041.10
股份有限公司 率结构性存款 收益型
2018 年对公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
12 性存款定制第十 7,000 2018.12.19 2019.1.29 本金保证 0
滁州分行
二期产品 216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
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2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根据公
司资金安排购买期限不等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
本型理财产品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
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投资决策及实施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
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
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
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
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招商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凯 凌江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