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事前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的相关材料,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在事前认真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上海摩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此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增资方案切实可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向上海摩象增资 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文东华、汪洋、李青阳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