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贝斯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0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19-013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财政部会计司于 2018 年 9 月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有关问题的解读》,对(财会〔2018〕15 号)中的相关问题等进了明确。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
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化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和财政部会计司于 2018 年 9 月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 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 利润表:
             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
             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
       报。
             C.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并

       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项目,对比较期间 2017 年度财务报

       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调
                                  调整后项目        调整后金额          调整前项目    调整前金额
           整内容
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74,486,875.26
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21,817,125.33
收账款”                                                                 应收账款      247,330,250.07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2,441,180.90
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           其他应收款            2,649,009.40
至“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207,828.50

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67,460,655.83
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60,970,306.74
付账款”                                                                 应付账款       93,509,650.91

研究开发支出列入“研发费            管理费用          61,928,636.55
用”项目,不再列入“管理费                                               管理费用       88,903,693.59
用”项目                            研发费用          26,975,057.04



                                                     2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解释的规定,本次变更调整能够更加
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规范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
会计信息质量,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调整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规
范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