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关于收购无锡旭电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公告2019-04-10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19-017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无锡旭电科技有限公司 20%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
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斯特股份”)于 2018
年 5 月 7 日,与无锡贝斯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特投资”、控股股东”)
共同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石利、石杰(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无锡
旭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电科技”、“标的公司”)70%股权,其中公司支
付 1600 万元收购了旭电科技 20%股权(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8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37)。在本次股权收购中,旭电科技对其业绩作出了承诺,现将其相
关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内容
交易对方石利、石杰承诺标的公司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三个会计年
度年度报表分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的税后净利润(除非特别说明的以
外,以下提及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为:
1,400 万元、1,960 万元和 2,750 万元。在 2018~2020 三年内,且待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净利润分别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
告并确认完成承诺利润后,及没有违反协议相关约定的,公司再按约定向交易对
方分三期支付其余股权转让价款。
交易对方承诺的标的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分别实现的任一年度净
利润较承诺净利润有减少的,则相应的标的公司价值减少,交易对方应向公司承
担的补偿金额计算如下:
a.2018 年度:
补偿金额=(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 1400 万元-2018 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
*8*1000/6110 万元*20%;
注:6110 万元为承诺净利润的合计金额。
b.2019 年度:
补偿金额=(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 3360 万元-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8*1000/6110 万元*20%-2018 年度已补偿的金额;
c.2020 年度:
补偿金额=(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 6110 万元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8*1000/6110 万元*20%-2018
年度已补偿的利润-2019 年度已补偿的金额;
在以上进行逐年补偿时,各年度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
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 W[2019]A35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旭电科技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
承诺净利润 净利润 是否实现业绩承诺
益后的净利润
1,400.00 1,651.43 1,536.53 是
三、业绩承诺补偿事项
基于旭电科技 2018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根据业绩承诺补偿计算公式的计算
结果及相关约定,旭电科技 2018 年度无需对公司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