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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斯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19-04-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贝
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贝斯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 2018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无锡旭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旭电科技”)出租厂房发生的租赁费以及旭电科技所租赁的厂房单独结算
的水电费,共计 140,868.00 元。具体如下表: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8 年度发生额(元)
   租赁业务                            厂房租赁                      120,000.00
销售商品、提供     旭电科技
                                    租赁厂房水电费                    20,868.00
      劳务
                           合计                                      140,868.00

    公司 2019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旭电科技提供来料机
械加工业务、向旭电科技出租厂房所发生的租赁费以及旭电科技租赁的厂房单独
结算的水电费,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230 万元。具体如下表: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   预计 2019 年度发生    定价依据
                    关联方
                                      容            额(元)
销售商品、提供                    来料机械加
                                                      2,000,000.00   市场公允价
      劳务                          工业务
   租赁业务        旭电科技        厂房租赁            240,000.00    市场公允价
销售商品、提供                    租赁厂房水
                                                        60,000.00    市场公允价
      劳务                          电费
                    合计                              2,300,000.0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旭电科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无锡旭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石利

成立日期                    2006 年 5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无锡市建筑西路 777(A10)-20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7888721885
                            光机电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光机电设备组装及维修;计算机
                            软件的开发、设计、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五金交电、
经营范围
                            普通机械及配件、建筑材料、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旭电科技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无锡贝斯特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50.00%
   2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              20.00%
   3                        石利                          1620.00              27.00%
   4                        石杰                          180.00                3.00%
                     合计                                 6000.00              100.00%

       3、旭电科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155.25                3,860.94               2,748.32

   负债合计                   1,480.64                1,323.44               1,242.49

所有者权益合计                8,674.61                2,537.50               1,505.83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5,200.39                3,049.36               2,070.35

   营业利润                   1,812.24                1,190.90                420.34

       净利润                 1,651.43                1,006.49                371.02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与公司关联关系

    旭电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贝斯特投资持股 5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20%的股份。公司董事长曹余华先生兼任旭电科技董事长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张
新龙先生兼任旭电科技董事,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斌先生兼任旭电科技
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旭电科技为公
司关联法人。

    5、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旭电科技信用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旭电科技之间发生的来料机械加工业务、厂房租赁、租赁厂房水电费
等交易,均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采取市场化方式操作,与旭电科技签订相应商务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关联方正常开展业务实际需要所发生的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上述关联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
曹余华及曹逸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关议案及材料,了解了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
发生情况和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认为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
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与旭电科技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
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上述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实际需要,
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
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贝斯特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先卫国                     杨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