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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飞特: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0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过认真讨
论和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
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
面独立,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基于上述情况,一致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汇”)除为公司提供会计审计和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
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中汇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
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对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保
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19年度审
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盛   况                   陈良照                   王   进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