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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飞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5-26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1-048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针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
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
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提交了自查申请,经中登公司核实,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
月(2020 年 11 月 10 日——2021 年 5 月 10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
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

                                    1
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成交数量
  核查对象         职务         交易日期     操作方向
                                                            (股)
                                2020-11-20                           100

                                2021-04-26                      194,223

  GUICHAO      董事长、非独立   2021-04-27                       25,000
                                               卖出
    HUA            董事         2021-04-28                    2,098,550

                                2021-04-29                      176,200

                                2021-04-30                      171,600

    经核查,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确认其在自查期间(2020 年 11 月 10 日
——2021 年 5 月 10 日)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
而进行的操作。另外,自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关于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的提
示性公告》披露后,关于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不再属于内幕信息,上
述内幕信息知情人此后进行的股票交易同样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
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综上所述,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
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
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
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
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自查期间,有 1 名核查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
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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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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