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2-084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英飞特 股票代码 30058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贾佩贤 雷婷 电话 0571-56565800 0571-56565800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459 号 A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459 号 A 办公地址 座 座 电子信箱 sc@inventronics-co.com sc@inventronics-co.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715,472,469.85 662,056,997.37 8.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4,820,008.05 81,835,345.92 -20.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62,501,101.52 77,738,171.25 -19.60%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1,332,841.85 9,484,336.49 1,811.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8 -2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8 -2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7% 6.46% -1.9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485,738,207.55 2,361,225,029.79 5.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03,030,319.86 1,430,616,873.92 5.0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 报告期末表决权 持有特别表决权 通股股东总 37,868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股份的股东总数 0 数 东总数(如有)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GUICHAO 境外自然人 33.86% 100,455,235 75,341,426 质押 50,100,000 HUA 徐双全 境内自然人 1.64% 4,862,954 0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其他 1.17% 3,470,450 0 四二零组合 何文彬 境内自然人 1.12% 3,320,000 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其他 0.93% 2,750,000 0 伙)-宁聚量化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应林光 境内自然人 0.84% 2,500,000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其他 0.81% 2,396,250 0 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二组合 其他 0.62% 1,840,575 0 华桂林 境内自然人 0.55% 1,620,600 1,215,450 李康 境内自然人 0.54% 1,588,7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股东 GUICHAO HUA 和华桂林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 明 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股东何文彬、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分别持有本公司股票 3,320,000 股、2,750,000 股;股东程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吉慧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1,360,0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 有本公司股票 50,000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2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资产购买事项 1)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与 OSRAM GmbH、OSRAM S.p.A.签署了《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 OSRAM GmbH、 OSRAM S.p.A. 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及关联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资产和非股权资产,其中股权资产包括 Optotronic GmbH100%股权、欧司朗(广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Optotronic Srl100%股权,非股权资产包括 OSRAM GmbH 的多个全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持有的位于 APAC 和 EMEA 多个国家/地区的与标的资产相关的资产、负债、人员、 合同和其他法律关系。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业务为全球照明巨头欧司朗旗下专注于照明组件的数字系统事业部,产品 主要包括各类室内和室外 LED 驱动电源产品、LED 模组、LED 光引擎、电子控制装置等。交易基础价格为 7,450 万欧元, 实际交易价格将依据双方签订的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约定按生效日拟购买的资产状况计算。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披 露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质询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2〕32 号)。中 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依法行使股东质询建议权。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发布了《关于中证中小 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对《股东质询建议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 复。 3)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2022 年 8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7、2022-083),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情况。 2、关于公司董事及其近亲属短线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林镜女士在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前的 6 个月内,其配偶存在卖出公司股份的行为,导致林 境女士构成短线交易。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林镜女士及配偶戴尚镯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 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如下:1)已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 8.4 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2)根据《证券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因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因公司已回购注销林镜女士 获授的 8.4 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林镜女士不因本次短线交易产生任何收益,故不存在将收益交至公司的情况。3)公司 本次股权激励限售股授予登记需支出的验资费用、登记服务费,由林镜女士补偿给公司,并已向公司支付。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决议回购注销林镜女士因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 3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 8.4 万股,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完成了相应股份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26、2022-06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