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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辰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3-06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
要的法定审批程序。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 7,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违
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该项议案,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空白)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平其能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顾   海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王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