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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辰药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3-22  

						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17-018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会议召开的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20日-3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1
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15:00-3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6-3号兴智科技园C
座307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于平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4,37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4,370,3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17名,代表股份4,915,778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6.14%。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3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15,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3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15,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并将其作为正式章
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3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15,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3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15,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3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15,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3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15,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3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15,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54,3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15,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3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915,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许成宝律师和陈晓玲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