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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辰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5-28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听
取了公司“关于签署合肥高研欧进生物医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说明,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就下述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署合肥高研欧进生物医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均认可本次关联交易,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文件完备,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正、公
平原则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平其能                 顾海                   王玉春




                                                      2018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