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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辰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2018-06-04  

						 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2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曹于平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
 告知函》,获悉其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概况
     2017 年 6 月 2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8),基于对公司业绩成长和发展前景的信心,
 曹于平先生计划在 2017 年 6 月 2 日起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预计累计增持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含 2017 年 6 月 2 日已增持股份在内)。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股)   (元/股)   (万元)
                      2017 年 6 月 2 日     125,300      33.48       419.5

           二级市场   2017 年 8 月 8 日      56,000      31.99       179.1
 曹于平
             买入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2,400      31.86       71.4
                      2017 年 12 月 29 日    76,600      32.77       251.0

              合      计                    280,300        -         921.0
     三、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持有股份
             前持有股份
股东                              2017 年度权益                 2017 年度权益
                     占总股本                        占总股                       占总股
名称     股份数                      分派实施                      分派实施
                       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股)                   (2018.4.20)                 (2018.4.20)
                      (%)                           (%)                        (%)
                                 前股份数(股)                 后股份数(股)
曹于
       32,959,304      41.20        33,239,604        41.55       49,859,406       41.55
 平
 注: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5
 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120,000,000 股。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曹于平、姜晓群夫
 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1,833,3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3%。

       四、承诺履行情况
       在增持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曹于平先生遵守
 了增持期间相关承诺,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内幕交易、敏感期买
 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五、律师对本次增持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一)增持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三)
 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增持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
 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
 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