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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辰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06-28  

						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9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二届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东意见等
意见的基础上同意提名曹于平先生、姜晓群女士、柳晓泉先生、姚晓敏女士、王
永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赵鸣先生、李翔先生、
周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翔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
董事候选人赵鸣先生、周浩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董事会换届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
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附件:海辰药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于平先生
    曹于平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经济师,硕
士研究生学历。曹于平先生于1985年毕业于南京药学院(现中国药科大学)药学
专业;1985年7月至1988年9月,任国家医药管理局新药研究开发中心研发人员;
1991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神经药理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1年7月至1998年
10月,任中国药科大学药理教研室教师;1998年10月至2014年4月,任南京泽辰
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4年4月起,任镇江德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6月起,担任高研(上海)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8年6月起,担任安徽海辰药
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现兼任江苏省药理学会副理事长、《药学进展》
杂志编委、栖霞区慈善协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于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9,902,506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1.59%,与董事姜晓群女士为夫妻关系,曹于平先生与姜晓群女士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于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收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姜晓群女士
    姜晓群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姜晓群女士于1989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中药专业;1989年7月至1994年6月,任
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技术员;1994年6月至2008年2月,任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教师;
2003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现兼任江苏省红十字会理事,南京泽辰科技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晓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1,973,913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9.98%,与董事曹于平先生为夫妻关系,曹于平先生与姜晓群女士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晓群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收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柳晓泉先生
    柳晓泉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柳晓泉先生于1984年毕业于南京药学院药学系,毕业后
留校任助教;1989年于中国药科大学药理教研室获得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讲
师;1996年晋升为副教授;2001年于中国药科大学获得博士学位,2003年晋升为
教授。目前,在中国药科大学药代研究中心任教授并担任本公司董事,同时担任
国家和江苏省药品审评专家,中国药理学会药物代谢专业委员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晓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982,60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6.65%。柳晓泉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姚晓敏女士
      姚晓敏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姚晓敏女士于1995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分析专业,获学士学位;
2016年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获工程硕士学位;1995年7月至1998年3月,任职于
中国药科大学生物工程公司质量部;1998年8月至1999年10月,任职于江苏先声
药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1999年11月至2003年12月,任职于南京泽辰科技有限
公司新药部;2004年1月至今任职于海辰药业,先后担任新药部经理、质量部经
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药物研究院院长,负责研发
工作,兼任南京市栖霞区政协常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晓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991,305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33%。姚晓敏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王永军先生
    王永军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注册
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王永军先生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学专业;
历任淮阴制药厂片剂车间技术员、技术科科长;美国华生制药(常州)有限公司
验证室主任、QA经理、制剂研究所所长;浙江万马(集团)药业有限公司质量
总监、总工程师。2012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生产工作,2018
年6月至今,担任安徽海辰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永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永军先生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鸣先生
    赵鸣,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
科学历,副研究员。赵鸣先生1982年毕业于南京药学院(现中国药科大学)化学
制药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1982年至2000年,曾就职于中国药科大学,先后担
任教师、人事处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00年至2001年,担任香港兴安药
业副总裁;2001年至2003年,担任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2012
年担任江苏长澳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至2016年,担任江苏江澳
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翔先生
    李翔,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翔先生于1999年南京大学国际会
计专业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2002年南京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获硕士学位;
2005年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毕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5年至今,就职
于南京大学,先后担任南京大学会计学讲师、副教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兼任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基蛋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兼任南京深睿想企业管
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艾睿斯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
    李翔先生2017年获深交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翔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收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周浩先生
    周浩,男,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
科学历,有法律职业资格。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目前南京
大学EMBA在读。2004年至2016年,周浩先生历任江苏法德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合伙人,从事民商事诉讼、证券发行等业务;
2016年至今,在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从事民商事诉讼、证券发
行等业务,拥有丰富的境内外上市公司IPO、非公开发行、并购重组等法律服务
经验。同时兼任国浩律师集团证券业务内核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证券期货法律
委员会委员。
    周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