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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辰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8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
认真核查和了解,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形。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已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没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亦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赵鸣                  李翔                 周浩




                                                       2020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