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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辰药业: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08  

                        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6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5,230,052.39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63,642,069.13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有关规定,按 2020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364,206.91
元,余下未分配利润 57,277,862.22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280,104,690.44 元,扣除已派发 2019 年度现金股利 30,000,000 元,本次可供
分配的利润 307,382,552.66 元。截止 2020 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300,737,373.09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07,382,552.66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0 年度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300,737,373.09 元。
    鉴于公司已经启动安庆汇辰药业医药原料药与中间体项目建设,公司未来也
计划在新药研发方面储备更多资源,2021 年资金投入较大。本着回报股东,全
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
司董事会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余下未分配利润滚存至
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
    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2020-2022 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