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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辰药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4-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南京
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辰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海辰药业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
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格11.11元/股,共募集资金
222,2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4,443,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07,757,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9,30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8,45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
0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07,757,000.00


                                       1
                       项目                                 金额
减:支付发行费用                                                    9,300,000.00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3,883,214.47
    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07,715,083.49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924,676.12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141,378.46
其中: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5,421.80
减:专户注销余额转至基本户                                                 80.5
募集资金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南京海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7年2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镇江德瑞药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
德瑞”)与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招商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上海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
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
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元)
                                       2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元)
                     招商银行南京龙蟠路                125902434410108   募集资金专        已注销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
                     支行商 银 行 南 京 龙 蟠 路       125902434410904   募集资金专        已注销
       限公司
                     支行海 浦 发 银 行 南 京 分   930101552000066666    募集资金专        已注销
镇江德瑞药物有限公   行海浦发银行南京分            930101552000666999    募集资金专        已注销
司                合计行                                                     户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95,400,248.57 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2017 年 2 月 26 日公司根据董事会第二届第五次会议决议,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93,883,214.47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
     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7)00068 号)。详
     见公司 2017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2月,公司调整“新品药物研发总部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项
     目名称。调整项目实施地点:将原定于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
     技创新园公司现有建筑内实施,调整至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1号公司
     生产厂区内实施。调整项目实施方式:将原计划的研发总部室内装修、购置仪器
     设备,调整为对公司原综合楼进行改建装修、添置仪器设备,原综合楼改为研发
     专用,同时根据目前的研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研发项目。鉴于项目上述变更,本
     项目名称由“新品药物研发总部项目”变更为“新药研发项目”。
                                                   3
   “新药研发项目”已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开委招备字
[2017]40号文完成投资项目备案,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开委行审许
可字[2017]95号文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备案。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列席会
议等多种方式,对海辰药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
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辰药业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845.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2.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345.7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159.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9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变更)                                                     (2)        =(2)/(1)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海辰药业三期产能扩建项目             否           7,500.00     7,500.00          -          7,528.84          100.38          [注]            1,503.39   不适用       否
镇江德瑞原料药技术改造项目           否           7,000.00     7,000.00          -          7,051.90          100.74   2018 年 12 月 30 日   -1,917.67   不适用       否
新药研发项目                         是           4,345.70     4,345.70      492.47         4,556.25          104.85                    -           -    不适用       否
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                 否           1,000.00     1,000.00          -          1,022.84          102.28   2019 年 06 月 30 日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9,845.70    19,845.70      492.47        20,159.83                                          -414.2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结余 0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海辰药业三期产能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8 年 07 月 12 日,其中三期固体车间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6 年 05 月。


                                                                                      5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元           黄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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