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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辰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8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听取了有关人员
汇报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公司董事会提名曹于平先生、曹熹宸先生、冯明声先生、王永军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对上述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工作实绩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 4 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的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公司董事会提名赵鸣先生、李翔先生、周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
    经审阅赵鸣先生、李翔先生、周浩先生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未
发现赵鸣先生、李翔先生、周浩先生有违反《公司法》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相关规
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况。赵鸣
先生、李翔先生、周浩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我们认为赵鸣先生、李翔先生、周浩先生的选聘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
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赵鸣先生、李翔先生、周
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赵鸣______________


李翔______________


周浩______________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