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4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 及实施期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相关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现将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5 号)核准,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9.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22,935,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265,000.00 元,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14001220411 号” 《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公司的“中高端白色母 粒产业化建设项目”和“中高端黑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案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原有两块募投项目用地 中间的地块并将其作为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纳入两个募投项目的整体规划中;同意 在两个募投项目费用构成中增加土地使用权购置费一项内容,增加募投项目投资 1/9 总额 385 万元。其中,“中高端白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增加 154 万 元,由 9,595.85 万元变更为 9,749.85 万元;“中高端黑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 的投资总额增加 231 万元,由 15,539.44 万元变更为 15,770.44 万元。同意将上 述项目的建成时间相应延长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根据政府最新的土地出让价格信息,公司预计上述新增中间地块的土地使用 权购置费用及契税约为 1,000 万元,为充分发挥现有募集资金的作用并加速推进 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将原来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购买方式变更为以募集资 金出资的购买方式,同时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相关契税。2018 年 10 月 25 日和 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出资购买原有两块募投项目用地中间的地 块并支付相关契税;同意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总额增加 615 万元;同意两个募投 项目费用构成中的“土地使用权购置费”一项内容变更为“土地使用权购置费及契 税”。本次调整后,公司原两个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增加 615 万元,其中“中高端 白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9,749.85 万元变更为 9,995.85 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9,299.21 万元),“中高端黑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 总额由 15,770.44 万元变更为 16,139.4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0,727.29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投资 其中:募集资金 已投入 其中: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号 总额 投入金额 金额 投入金额 中高端白色母粒 1 9,995.85 9,299.21 6,655.10 6,358.46 产业化建设项目 中高端黑色母粒 2 16,139.44 10,727.29 7,957.73 7,512.77 产业化建设项目 合计 26,135.29 20,026.50 14,612.84 13,871.23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期限的原因 (一)募投项目的原定实施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中高端白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 2/9 “中高端白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计划总投资 9,595.85 万元, 其中建筑工程费 2,641.90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4,027.0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 372.89 万元,基本预备费 704.1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849.80 万元,原计 划建成时间为 2018 年 3 月。预计本项目达产年份可生产中高端品质白色母粒共 12,000 吨,预计实现销售收入 19,540 万元。 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项目增加土地使用权购置费 154 万元, 投资总额由 9,595.85 万元变更为 9,749.85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 9,299.21 万 元),原计划建成时间变更为 2019 年 3 月,项目实施主体和其他费用计划保持不 变。 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该项目增加土地使用权购置费及 契税 246 万元,投资总额由 9,749.85 万元变更为 9,995.85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金 额 9,299.21 万元),计划建成时间仍为 2019 年 3 月,项目实施主体和其他费用计 划保持不变。 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本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实施主体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已投入金额 6,655.10 其中:募集资金金额 6,358.46 建筑工程费 3,098.64 实际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3,259.82 投入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96.64 明细 土地使用权购置费 0.00 构成 基本预备费 0.00 项目投入进度 66.58%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68.38% 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2,076.82 万元(含募 其他情况 集资金收益净额 289.89 万元),全部存储于 募集资金专户。 3/9 2、中高端黑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 “中高端黑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计划总投资 15,539.44 万元, 其中建筑工程费 4,428.85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6,796.4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 578.86 万元,基本预备费 1,180.42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554.86 万元,原 计划建成时间为 2018 年 3 月。预计本项目达产年份可生产中高端品质黑色母粒 共 18,000 吨,预计实现销售收入 27,300 万元。 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项目增加土地使用权购置费 231 万元, 投资总额由 15,539.44 万元变更为 15,770.4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 10,727.29 万元),原计划建成时间变更为 2019 年 3 月,项目实施主体和其他费用计划保持 不变。 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该项目增加土地使用权购置费及 契税 369 万元,投资总额由 15,770.44 万元变更为 16,139.44 万元(其中募集资 金金额 10,727.29 万元),计划建成时间仍为 2019 年 3 月,项目实施主体和其他费 用计划保持不变。 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本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实施主体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已投入金额 7,957.73 其中:募集资金金额 7,512.77 建筑工程费 5,932.67 实际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580.10 投入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44.96 明细 土地使用权购置费 0.00 构成 基本预备费 0.00 项目投入进度 49.31%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70.03% 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4,759.48 万元(含募 其他情况 集资金收益净额 391.14 万元),全部存储于 募集资金专户。 4/9 (二)调整的具体原因 自公司将原有两块募投项目用地中间的地块作为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纳入两 个募投项目的整体规划以来,公司积极协调推动上述中间地块所在地的政府主管 部门实施上述地块的国有土地招拍挂流程。但是,由于国有土地需要履行的出让 审批程序较为复杂,上述地块迟迟未能履行招拍挂公开出让程序,导致公司无法 按照预期取得上述中间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由此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造成较 大的影响。 为加快募投项目的总体建设进度,公司拟对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 期限进行调整,不再将上述中间地块纳入两个募投项目建设的整体规划,两个募 投项目仍然在原有两块募投项目建设用地上进行规划建设。同时,根据募投项目 的最新建设进展情况,公司预计无法在原计划建成时间(2019 年 3 月)内完成 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建成时间相应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并将其预计达产时间调整为 2022 年。 本次调整后,上述中间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购置费用及契税不再纳入公司两个 募投项目的建设投资费用预算,调整前后实施方案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实施方案 新实施方案 序号 投资项目 科目名称 资金来源 金额 科目名称 资金来源 金额 中高端白 色母粒产 1 400.00 - 业化建设 土地使 土地使 项目 用权购 用权购 中高端黑 置 费 及 募集资金 置费及 - 色母粒产 契税 2 600.00 契税 - 业化建设 项目 合计 1,000.00 - 三、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5/9 本次调整后,上述中间地块不再纳入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该中间地 块的土地使用权购置费用及契税不再纳入公司两个募投项目的建设投资费用预 算。根据上述调整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预计 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将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建成,因此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建 成时间相应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并将其预计达产时间调整为 2022 年。 本次调整后,“中高端白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减少土地使 用权购置费用及契税 400 万元,投资总额由 9,995.85 万元变更为 9,595.85 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金额 9,299.21 万元),“中高端黑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 总额调整减少 600 万元,投资总额由 16,139.44 万元变更为 15,539.44 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金额 10,727.29 万元)。调整后,各项目的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1、中高端白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调整后项目总投资 9,595.85 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建筑工程 2,641.90 27.53% 2 设备购置及安装 4,027.07 41.97%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72.89 3.89% 4 基本预备费 704.19 7.34% 5 铺底流动资金 1,849.80 19.28% 合计 9,595.85 100.00% 2、中高端黑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调整后项目总投资 15,539.44 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建筑工程 4,428.85 28.50% 2 设备购置及安装 6,796.45 43.74%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78.86 3.73% 4 基本预备费 1,180.42 7.60% 5 铺底流动资金 2,554.86 16.44% 合计 15,539.44 100.00% 6/9 (二)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此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期限,有利于加速推进募投项目 的总体建设进度。 2、上述项目调整后,募投项目所面临的背景情况与风险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表述的情况与风险仍然相同。通过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公司黑色母粒等主要产品产能不足的问题,同时 巩固公司白色母粒领先地位,提升中高端黑色母粒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 展。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规模及财务状况可以有效地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和实施。 综上,调整后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 能力等相适应,仍然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符合 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中高端白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调整后预计达产时间为 2022 年,达产后的经济效益情况预计如下: 项目名称 金额 销售收入(年) 19,540.00 万元 经营成本(年) 14,820.85 万元 所得税(年) 460.29 万元 净利润(年) 2,608.32 万元 税后投资净利率(%) 23.91 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年) 5.75 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24.34 2、中高端黑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调整后预计达产时间为 2022 年,达产后的经济效益情况预计如 下: 7/9 项目名称 金额 销售收入(年) 27,300.00 万元 经营成本(年) 19,942.49 万元 所得税(年) 743.17 万元 净利润(年) 4,211.28 万元 税后投资净利率(%) 23.83 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年) 6.85 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26.43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期限进行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 用方向,不会对原有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加速推进,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和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 利于加速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及 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和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 利于加速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本次美联新材调整“中高端白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 和“中高端黑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期 8/9 限的相关事项已经美联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实 施期限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的调整,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美联新材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案及实施期限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美联新材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案及实施期限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东北证券对美联新材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期限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 期限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8 日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