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以下简称“美联新材”或“公司”)拟收购营创三征 (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营创三征”)61%的股 权,交易完成后营创三征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系采用现金等合法方式支付,不 影响美联新材的股权结构、股本总额、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黄伟汕,均未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 特此说明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