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新材: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9-02-28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9]G18033210047 号
目 录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 … … … … … … … … … … 1-2
告……………………………………………
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3-7
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9]G18033210047 号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新材”)董
事会编写的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保持其有效
性是美联新材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美联新材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
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
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美联新材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准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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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鉴证报告仅供美联新材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除非事先获得本会计师事务
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未经同意用于其他目的,本会计师事
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韶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小军
中国 广州 二 ○一 九 年 二 月二 十 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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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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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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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
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99 %,利润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
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管控层面的内控流程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
文化。
公司业务控制层面的内控流程包括: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
业务、工程项目。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键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存货跌
价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制定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今年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
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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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
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将缺
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量标准:
本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 错报影响<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2%≤错报影响<
错报影响≥利润总额的 5%
错报 2% 利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潜在 错报影响<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2%≤错报影响< 错报影响≥资产总额的
错报 0.2% 资产总额的 0.5% 0.5%
达到上述评定项目任一标准即判定为相应标准的缺陷。
(2)定性标准:
本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
3)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 因存在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出现内部控制出现系统性、区域性的失
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况。
B、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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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缺乏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 对于重要的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会计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表达到满足真实性、准确性的要求。
C、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这些目标一
般包括合理保证资产安全、经营合法合规、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等。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
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来确定。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非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
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执行。
(2)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A、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
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B、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
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C、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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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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