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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联新材:关于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0-08-08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0-080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新材”、或“公司”)拟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
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总资产、股本总额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公
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充实公司的资本金,降低公司的
财务风险,公司财务结构趋于合理。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仅用于分析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上市公司作出的相

                                   1 / 13
应承诺或保证):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并于
2020 年 11 月底完成发行,该预测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本次发行
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预案
中的发行数量上限(即 13,68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6,553.90 万元,未考
虑发行费用。前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
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在预测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时,未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之外其他因素对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影响;

    5、由于 2020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24,000.00 万股增加至 45,600.00 万股。为便于理解,本次测算考虑 2019 年度利润
分配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假设 2019 年公司利润分配已完成,2019 年末公司的
总股本为 45,600.00 万股,并对 2019 年度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进行重新计算。

    6、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建设期为 12 个月,建设周期较长,因此不考虑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 2020 年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 2020 年度预测净利润、本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同时不进行利润分配;



                                   2 / 13
    8、2019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011.18 万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551.04 万元。假设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及扣除非经常性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较 2019 年度持平、增长 10%、
增长 20%三种情景计算。该假设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 2020 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在不同净利润增长率的假设条件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45,600.00          45,600.00     59,280.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13,68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46,553.9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20-11-30
假设情形 1: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011.18          9,011.18      9,011.18
扣除非经常性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551.04          8,551.04      8,551.04
净利润(万元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0       0.19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19                 0.19       0.1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6%                12.17%     11.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
                                                 13.15%                11.59%     11.01%
损益后)
假设情形 2: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同比增长 10%


                                      3 / 13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011.18     9,912.30    9,912.30
扣除非经常性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551.04     9,406.14    9,406.14
净利润(万元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2         0.21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19         0.21         0.20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6%        13.31%      12.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
                                                  13.15%        12.67%      12.48%
损益后)
假设情形 3: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同比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011.18    10,813.42   10,813.42
扣除非经常性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551.04    10,261.24   10,261.24
净利润(万元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4         0.23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19         0.23         0.2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6%        14.43%      13.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
                                                  13.15%        13.74%      13.06%
损益后)

    注:(1)基本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2)非经常性损益按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监会公告
[2008]43 号)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界定。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及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最终
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由上表可知,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发行完
成后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将会出现一定程

度摊薄。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上市公司

                                       4 / 13
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上市公司将利用此次募集资金的机遇扩大经营规模、提
升盈利能力。但因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周期,且募投项目收益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上市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
同步增长,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本次发行前有
所下降,存在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发行必要性的说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其实施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具体如下:


    (一)功能母粒及生物基可降解母粒产业化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建 5 条母粒生产线及其配套的仓库、办公区域以及侯工楼。其中,
生产区域面积为 8,000 ㎡,主要用于布局 4 条功能母粒生产线以及 1 条生物基可
降解母粒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达 36,300 吨的新增产能;仓库区域拟
用地面积为 9,075m2,仓库分为上下两层分别用于产成品及原材料的存放;办公
区域拟用地面积为 1,000m2,该区域用于满足项目实施团队的日常办公需求;同
时,本项目拟配套建设用地面积为 900m2 的 12 层侯工楼,其中包括两层用于员
工食堂及配套活动中心。

    本项目系完善公司功能母粒生产线及响应“禁塑令”研发生产生物基可降
解母粒,扩大功能母粒的产能、提高其市场占有率和扩大其经营规模的投资安排,
从而更好的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随着终端消费的升级,功能母粒下游应用需求正在加速释放

    功能母粒是在色母粒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赋予了塑料制品在功能改性及功


                                   5 / 13
能添加方面更多的可能性。根据其功能性的不同,功能母粒可以划分为“阻燃母
粒、抗静电母粒、抗菌母粒、爽滑母粒、开口母粒、抗老化母粒、消光母粒、发
泡母粒、保鲜母粒、增强母粒、增韧母粒”等。功能母粒应用领域包括快递、电
线电缆、建筑、日化、食品饮料、农业、制药、纺织、电子电器、耐用品、汽车
等行业。随着国民经济产业的逐步细分、分项终端领域消费需求的升级,包括快
递包装、电线电缆、建材家居等下游工业制品细分领域在色母粒功能化方面的巨
大需求潜力正在加速释放。

    ①快递包装行业

    在快递包装领域的应用方面,开口爽滑功能母粒能使快递包装表面形成微细
的凹凸形结构与润滑涂层,同时降低制品表面的摩擦系数,以达到在确保防水、
耐磨以及满足印刷需求的前提下,有效地提升包装开口性能的目的。近年来我国
快递业务增长迅速,根据 Wind 统计数据显示,2018 年中国快递业务市场规模达
7,497.8 亿元,同比增长 23.9%。快递行业的稳定发展同步带动了快递包装的市场
需求规模的增长,间接为开口爽滑母粒打开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②电线电缆行业

    电线电缆的包材多采用高分子材料,其在合成、贮存、加工以及最终使用的
各个阶段都有存在包括泛黄、制品表面龟裂、光泽丧失、冲击强度降低等变质的
可能性。目前,大部分电线电缆均采用添加抗老化母粒的方式对其进行保护,有
助于产品色泽的长久保持,延缓产品泛黄并降低产品物理性能损失。根据 Wind
统计数据显示,2019 年中国电线电缆市场规模达 1.03 万亿,同比增长 5.86%。。
广阔的电缆市场将带动抗老化母粒的需求规模增长。

    ③建材家居行业

    近年来,建材家居的安全性愈加受到消费者的重视,特别由于建材家居产品
的原材料特性天然具有易燃的缺点。因此,通过材料的改良以提高产品的阻燃性
是降低火灾风险的最有效措施。目前阻燃母粒成为阻燃塑料制品实现防火要求的
最佳选择之一,并成为阻燃剂粉料的有效替代品。阻燃塑料制品在在建材家具行
业中有广泛应用,有效增加了建筑物的安全性。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布的《2018


                                  6 / 13
年中国建材家居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18 年中国建材家居行业市场规模达 4.33
万亿元,随着建筑防火材料的推广,未来阻燃母粒的需求有望得到大幅提升。

    除了上述三类市场,功能母粒已经成为泛塑料制品行业在实现各类产品特殊
性能的必要添加剂。据 Wind 数据统计显示,我国塑料制品产量由 2018 年的 6,040.7
万吨快速增长至 2019 年的 8,184.2 万吨,一般而言,功能母粒在塑料制品中添加
比例 2%-20%,我国功能母粒市场发展前景较为广阔。

    (2)响应国家“禁塑令”,生物基可降解母粒市场大有可为

    据 Our World in Data 统计,1950 年至 2015 年,人类共生产了 58 亿吨废弃塑
料,其中超过 98%被填埋、遗弃或焚烧,仅有不到 2%被回收利用;而中国由于
其全球制造业基地的全球市场角色,废弃塑料量居全球第一,占比达 28%。这些
废弃塑料不仅污染环境、危害健康,还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据 IHS 统计,2018
年全球塑料应用领域主要为包装领域,而全球塑料污染也主要来源于包装领域,
占比高达 59%。包装塑料不仅是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还具有一次性、难回收、
对性能要求不高和对杂质含量要求高的特点。可降解塑料是指其制品的各项性能
可满足使用性能要求,在保存期内性能不变,而使用后在自然环境条件下能降解
成对环境无害的物质的塑料。可降解塑料可以根本性解决白色污染问题,系最佳
解决方案。

    在欧美国家,可降解塑料已快速发展了 18 年;为减少或根除白色污染,跟
上世界环境保护步伐,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战略,2020 年 1 月 19 日,国家发展改
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此次“禁塑令”
不仅要求禁止、限制使用对环境负担较大的塑料,还加快推广塑料的可替代产品,
比如可降解塑料、纸质包装等,有助于推进可降解塑料对传统塑料的替代进程。
自 2020 年 2 月起,海南省、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
云南省、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等各省市陆续推出“禁塑”政策。与
“限塑令”不同,“禁塑令”对于可降解塑料的市场增量贡献更大,有利于可降
解塑料替代率快速上升;同时随着国内各地“禁塑”政策的逐步制定和执行,可
降解塑料对传统塑料的替代进程将全面加速,有望拉动可降解塑料需求快速增长。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提升、我国生态文明战略深入推进以及全国“禁塑令”
                                    7 / 13
全面执行,到 2025 年,预计我国可降解塑料需求量可到 238 万吨,市场规模可
达 477 亿元;到 2030 年,预计我国可降解塑料需求量可到 428 万吨,市场规模
可达 855 亿元。我国可降解塑料市场空间巨大。

    色母粒着色是可降解塑料生产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不仅能为可降解塑料制
品着色,且可赋予可降解塑料多种功能,改善可降解塑料的某些应用特性。生物
基可降解母粒不仅能对可降解制品进行着色,且可在自然环境下自行降解,达到
绿色环保效果,是可降解塑料产业链上重要的上游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和经济
效益。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在综合考虑行业现状、财务状况、经营规模、市场融资环境以及未来战
略规划等自身及外部条件的基础上,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 13,966.00 万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对资金的需求不断
增加,仅依靠自身积累和间接融资难以完全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要
求;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迅速发展所带来的资
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巩固公司市场地位,提升综
合竞争力。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为了实现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拓展业务领域以及销售规模,公司外部融资
规模不断增加,近年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呈快速上升趋势,截至 2020 年 3 月末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49.94%。将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营运资金平均融资成本,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减小财务费用负
担,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8 / 1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
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业务展开,为公司现有业务的扩
展,有利于公司扩大现有主营业务规模。其中:“功能母粒及生物基可降解母粒
产业化项目”系完善公司功能母粒生产线及响应“限禁塑令”研发生产生物基可
降解母粒,扩大功能母粒的产能、提高其市场占有率和扩大其经营规模的投资安
排;“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亦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公司的资金周转,降低公司的财
务风险,从而更好的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

    总体而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
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的技术积累和研发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公司是目前国内少数能同时批量化生产白色、黑色、彩色母粒和功能母粒的
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着色一体化解决方案。随着色母粒着色技术不断发展,公
司不再被动地根据下游需求研发产品,而是参与到客户新产品的研发中去,双方
共享经验与技术。共同研发的合作模式涉及产品设计、标准制定、生产流程、终
端应用等环节,有效提升了公司自身产品和客户产品的领先性和适用性,使公司
与客户从单纯的商业交易关系转变为牢固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功能母粒及生
物基可降解母粒的研发技术储备较为充分,结合已有的技术储备和后期的研发投
入,本项目实施的技术可行性较高。

    2、稳定的客户资源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作为国内第一家上市的色母粒企业,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摆在第一位,倾心
服务客户,秉持“市场导向”、“客户满意”的经营理念。成立至今,公司累计
为全球各地客户提供了数千种高分子材料着色及功能化解决方案。目前,公司拥


                                   9 / 13
有长期稳定的客户,分布于俄罗斯、美国、加拿大、土耳其、意大利、多米尼加、
西班牙、南非等 40 多个国家或地区,以及国内华南、华东、华中等塑料工业发
达的 20 多个省市地区。

       依托优质的产品、稳定的客户资源,公司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
国际国内市场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2008 年 12 月,公司“美联”
品牌荣获广东省著名商标;2016 年 12 月,公司“MALION 牌塑料色母粒”产品
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截至 2019 年,公司连续十三年获得“广东省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的荣誉称号;2019 年 11 月,经广东商标协会商标品牌战略委员会
评价,“美联”商标价值达 1.12 亿元。

       本项目功能母粒及生物基可降解母粒产品目标客户主要与公司现有的黑色
母粒、白色母粒及彩色母粒等下游塑料制品客户群体基本一致,因此通过充分利
用公司现有直销客户资源和经销商渠道,可以有效缩短本项目的市场开拓周期,
确保新增产能可以得到充分消化,市场风险较小,确保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切实可
行。

       3、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和人才储备为募投项目实施保驾护航

       近年来,公司一直执行严格、完善的质量管控措施,对产品负责、对客户负
责措,显著降低产品的次品率,维护公司产品的质量稳定性,有利于与客户建立
长久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拥有一批高素质的技术和专业检验人才,配置先进
的检测设备,严把原材料质量关,从源头上控制产品质量。公司拥有全球领先的
全自动高速混炼双螺杆挤出成型机生产线,采用国际先进的熔融剪切法生产工艺,
控制加工工艺的稳定性,有效的保证了每批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很好的满足了下
游客户在原料供应质量稳定性方面不断提升的特殊要求。因此,公司完善的质量
管控体系和人才储备将有效保证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品质等级及质量稳定性。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
市场、客户资源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
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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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
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尽快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的“功能母粒及生物基可降解母粒产业化项目”紧密围绕
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推动多品类共同发展的核心战略,有利于公司实现业务
的进一步拓展,提升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
的建设,积极调配人才、营销储备等资源,从而在确保项目质量的情况下加快项
目实施进度,争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和达到预期效益。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
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公司将根据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和董事会决议,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中。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
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加强投资决策程
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和
管控风险。

    4、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
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11 / 13
等规定,为合理回报股东,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制订了《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2020-2022年)》,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
红的回报机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在符
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6、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

                                  12 / 13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作出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9、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
或采取相关纪律管理措施。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作出补充承诺。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
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
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纪律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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