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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联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94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进入转股期及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出现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8 号)核准,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 2,067,4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
格为每张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6,740,00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证上[2020]645 号”文同意,公司 20,674.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美联转债”,债券代码 “123057”。
根据相关规定和《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限为自 2021 年 1 月 7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 月 7 日,美联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
美联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11,153 股。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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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2 号)核准,
公司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846.1617 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80 元,发行总额为 465,538,995.60 元,股票
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

    综上两项,截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由 45,600 万股变更为

52,447.277 万股,注册资本由 45,600 万元变更为 52,447.277 万元。


    二、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及其他实际情况,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制度修订对照表如下:


    1、《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6,000,000 元。                524,472,77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56,000,000 股,全部为普通股。 524,472,770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
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加工:      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加工:
色母粒、塑胶聚合物、塑料改性、塑        色母粒、塑胶聚合物、塑料改性、塑
料合金、塑料、助剂、颜料、钛白粉        料合金、塑料、助剂、颜料、钛白粉
混拼(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化工      混拼(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化工
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非织造布(无    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非织造布(无
纺布)、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物流      纺布)、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物流
仓储;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仓储;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
证的有效期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货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本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登
展经营活动。)                          记机关不一致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核
                                        准的为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2 / 25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
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或者股权激励;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
                                     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方式;                               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     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
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规定收购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     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职工。                               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3 / 25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 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删除该段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除前款规定以外,公司董事、监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
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除前款规定以外,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职
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
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
分之五十。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
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
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或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而持有百分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外。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员和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其他
    ………….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
                                     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
                                     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

                                4 / 25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
东………                                      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              关联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
资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              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
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              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
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违
利益。违反本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              反本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公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公司控股股
司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况时,              东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况时,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应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司              会应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控
法冻结控股股东股权。凡控股股东不              股股东股权。凡控股股东不能以现金
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控股股东              清偿的,通过变现控股股东股权偿还
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侵占资产。
    ..........................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包
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              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
保除外)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上,且占              额超过三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的
分之五以上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十五)审议公司与公司董事、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的              可以豁免按照本项前述规定提交股东
关联交易;                                    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包                1、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
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              开招标、公开拍卖的(不含邀标等受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限方式);
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2、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
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              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
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             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                  3、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的;
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                  4、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
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              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
到期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            利率标准;
保(含对子公司担保)、租入或者租出                5、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
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              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            供产品和服务的。
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                  (十五)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包
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              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
利(含放弃优先权购买、优先认缴出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资权利等),但是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            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                  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

                                          5 / 25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     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增
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资全资子公司除外)、租入或者租出资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
算数据;                             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     放弃优先权购买、优先认缴出资权利
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     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如公
万元;                               司进行前述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司主营业务活动除外: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
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百万元;   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算数据;
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过三千万元;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     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
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三百万元;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十七)审议公司下列对外提供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
财务资助事项:                       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财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务资助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财     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务资助;                             过五千万元;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的资助对象提供的财务资助;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
    3、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    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的之五;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4、公司为关联人提供的财务资助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
(但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
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监事、高     可免于按照本条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
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提供财务资       审议程序。
助);                                     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条第一
    5、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    款第 3 或者第 4 项标准,且公司最近
其他情形。                           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十八)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0.05 元的,可免于按照本条的规定履
用途事项;                           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十九)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公司下列对外提供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财务资助事项(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
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本章程     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或者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
                                6 / 25
项。                                 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的除
                                     外):
                                           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的资助对象提供的财务资助;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
                                     二个月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
                                     十;
                                           3、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
                                     财务资助。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本章程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第四十一条 公司、公司直接或          第四十一条 公司、公司直接或
间接………………………..             间接………………………..
    (七)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七)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
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万元;     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八)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的其他担保情形。                     章、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     担保情形。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
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六)   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
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比例担保,属于本条第二款第(一)、
    …………………                   (三)、(四)、(七)项情形的,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六)项担
                                     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人确定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人确定
的其他地点。】                     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7 / 25
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     会议形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     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司应当
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     以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          以下删除
公司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
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
(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
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
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
金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
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
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 20%的;
    (三)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四)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五)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
企业到境外上市;
    (六) 拟以 超过募 集资金 净额
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七)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要求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
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并报送证券监
管部门。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
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至股东大会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结束当日期间,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得低于百分之十。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8 / 25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
                                 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和清算;                             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五)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          (五)股权激励计划;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
的百分之三十的;                     范性文件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
    (六)股权激励计划;             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
    (七)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回     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购公司股份的;                       他事项。
    (八)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
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
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表决权。                             表决权。
    公司持 有的 公司股 份没有 表决       公司持 有的 公司股 份没有 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主体可以作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
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
持股比例限制。                       权利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票意向等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
                                     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司不得对征集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9 / 25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决。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决。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                …………………………..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
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      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
选人。                                选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表决时,应当实行累计投票制。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应当采      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                      ……………………….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
    ……………………             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
                                 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
                                 报的除外。
                                     ……………………
    第九十五条 公 司 董 事 为 自 然       第九十五条 公 司 董 事 为 自 然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
司的董事:                            司的董事:
    ……………………                      ……………………
    (八)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          (八)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
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九)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九)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十)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          (十)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      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行的各项职责;                            (十一)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规章或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监事、    名单。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          (十二)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
召开日截止起算。                      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                  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履行的各项职责;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监事、
                                 10 / 25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
                                   审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   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两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两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
履行董事职务。                     计专业人士时,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
对股东大会负责。                   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 事 会 设 立 审 计 委 员         董 事 会 设 立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专门委 员会 成员全 部由董 事组     增加: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
成……………………                 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
                                   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
                                   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
                                   部审计的协调;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
                                   制;负责法律法规、本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的其他事项。战略发展委员会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
                                   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
                                   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人员和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人员和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
                                   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专门委 员会 成员全 部由董 事组
                                11 / 25
                                        成……………………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
关联交易等事项;                        联交易等事项;
    ……………………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
     (二) 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二) 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生的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低于一千 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且在三千
万元的关联交易,或者金额占公司最 万元以下,或者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
点五以上,低于百分之五的关联交易; 五以上、低于百分之五的关联交易(提
     (三) 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的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低于一千万              (三) 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元的关联交易,或者金额占公司最近 的成交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且在三千万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 元以下,或者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五以上,低于百分之五的关联交易;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五
     (四)审议以下标准的其他重大 以上、低于百分之五的关联交易(提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 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              (四)审议以下标准的其他重大
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
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 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
资(含对子公司投资等)、租入或者租 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 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


                                    12 / 25
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 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 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租入或
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 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
权利(含放弃优先权购买、优先认缴 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
出资权利等)】:                    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 弃权利(含放弃优先权购买、优先认
上、低于百分之五十,该交易涉及的 缴出资权利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事项,如公司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
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项但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活动的除外: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
分之十以上,低于百分之五十,或绝 之十以上,但低于百分之五十;
对金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 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
十以上,低于百分之五十,或绝对金 元,但低于百分之五十或者绝对金额
额不超过三百万元;                  在五千万元以下;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产的百分之十以上,低于百分之五十,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
或绝对金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但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低于百分之五十或者绝对金额在五百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 万元以下;
以上,低于百分之五十,或绝对金额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不超过三百万元;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产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千万元,但低于百分之五十或者绝对
                                13 / 25
    (五)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 金额在五千万元以下;
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行为;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六)除本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
第十九项和第二十项规定之外的其他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但低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于百分之五十或者绝对金额在五百万
    公司进行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元以下;
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和对外提供财务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资助事项,无论交易金额大小,均应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提交董事会审议,不得授权董事个人           (五)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
或经营管理层审议,根据本章程规定 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行为;
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会审议           (六)除本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
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六项规定之外的其他对外提供财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 务资助事项(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
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或者
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 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的除
助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 外)。。
以上的董事同意并做出决议,且关联           公司进行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董事须回避表决;当表决人数不足三 衍生产品投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和
人时,应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公司以对外
                                    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
                                    业务,或者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
                                    公司的除外),无论交易金额大小,均
                                    应提交董事会审议,不得授权董事个
                                    人或经营管理层审议,根据本章程规
                                    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会审
                                    议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提供担保和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出席董事会
                                 14 / 25
                                   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
                                   作出决议。相关人员应当对违反本章
                                   程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担保给公
                                   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五) 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           (五) 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生的成交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下,且金
人员及其配偶)发生的金额低于三十 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万元,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对值百分之零点五的关联交易(提供
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五的关联 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交易;                                    (六) 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六) 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的成交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下,且金额
的金额低于一百万元,且金额低于公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 值百分之零点五的关联交易(提供担
之零点五的关联交易;               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七)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包          (七)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包
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 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 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
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对 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
子公司的投资等)、租入或者租出资 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增
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 资全资子公司除外)、租入或者租出资
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 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


                                15 / 25
放弃优先权购买、优先认缴出资权利 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
等),但是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 放弃优先权购买、优先认缴出资权利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              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如公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司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
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司主营业务活动的除外: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分之十;                            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 分之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百分之十;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 百分之十,或绝对金额在一千万元以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 下;
之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
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
资产的百分之十;                    之十,或绝对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下。
    5、交易产生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 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之十;                              资产的百分之十,或绝对金额在一千
                                    万元以下;
                                          5、交易产生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
                                    之十,或绝对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下;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一百三十条   独立董事辞职导         第一百三十条   因独立董事的辞
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16 / 25
定或本章程规定最低人数的,在改选 或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
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独立董事仍应当 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
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 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
程的规定履行职务。                  任前,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履行
                                    职务。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
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 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担任。因特殊情况需由其他 财务总监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
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应经证券交 理人员担任。
易所同意。



    第一百三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         第一百三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
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级管理人员。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章程第九十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章程第九十
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 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
适用于监事。                        适用于监事。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 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
不得担任监事。                      不得担任监事。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
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任期届满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任期届满
                                17 / 25
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
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 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 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监事辞 职应 当提交 书面辞 职报
履行监事职务。                        告。如因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人数时,或者职工代表监事辞
                                      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
                                      成员的三分之一时,辞职报告应当在
                                      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
                                      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
                                      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
                                      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
                                      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                         ……………………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起诉讼;                          员提起诉讼;
    ……………………                         ……………………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聘用取得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聘用取得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 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
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 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
期一年,可以续聘。                    期一年,可以续聘。

                                  18 / 25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
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 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
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 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
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 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
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 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两个月
两个月内召开。                        内召开。
   ……………………                          ……………………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召集股东大会的……………………        召集股东大会的……………………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召集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召集
                                      股东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申请
股东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申请
                                      在上述期间锁定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期间锁定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
    第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          第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 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
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 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
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包括 并向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会议召开当日。                        台。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包括
                                      会议召开当日。
                                  19 / 25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召集人确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召集人确
定的其他地点。
                                       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
                                       会议形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
                                       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司应当
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
                                       以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的,视为出席。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 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公司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 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以下删除
利: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
(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
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
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
金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
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
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 20%的;
    (三)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四)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五)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
                                   20 / 25
企业到境外上市;
   (六) 拟以 超过募 集资金 净额
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七)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要求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
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五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         第三十五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
审 议 事 项 有 关 联 关 系 审 议 事 项 有 关 联 关 系
时……………………                    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主体可以作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权利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票意向等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
                                      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
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或者更换董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
事(包括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 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
积投票制。                            应当分别进行。
                                  21 / 25
   ……………………                         ……………………


    第四十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第四十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
   ……………………                   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
                                      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
                                      报的除外。
                                            ……………………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
结束时……………………                结束时……………………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
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 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
及的上市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 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
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 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
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十三条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             第五十三条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
起生效实施。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3、《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
                                  22 / 25
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
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 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
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章。


    第二十条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          第二十条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
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董            (一)《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
事应当回避的情形;                    文件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
    ……………………                          ……………………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
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 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创业板上市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决议公告
定办理。在决议公告披露之前,与会 披露之前,与会董事和会议列席人员、
董事和会议列席人员、记录和服务人 记录和服务人员等负有对决议内容保
员等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        密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
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 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
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 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
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 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
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 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
记录、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秘书负 记录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责保存。                              ……………………
   ……………………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未做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未做规定
的……………………                    的……………………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起生效实施。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23 / 25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4、《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          第五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

临时会议的……………………              临时会议的……………………

    监事会办公室怠于发出会议通知              监事会办公室或监事会主席怠于

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        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

告。                                    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         第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
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 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
簿、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 簿、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
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 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等,
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                          ……………………



       第十九条      本规则未做规定           第十九条      本规则未做规定
的……………………                      的……………………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起生效施行。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

关手续。


                                    24 / 25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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