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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新疆新通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5%股权的公告2017-04-20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7-01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新疆新通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喀什平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平途”)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新通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运”)
为喀什平途控股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票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票
证中心”)与喀什平途 2014 年分别出资 15 万元和 85 万元,发起设立新通运,并
各自持有新通运 15%和 85%的股权。现喀什平途拟收购票证中心所持有的新通运
15%的股权。上述转让完成后,喀什平途将持有新通运 100%股权,票证中心将不
再持有新通运的股权。

    根据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新通运出具的(驰天会专审字
[2017]1-011 号)专项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新通运的总资产
1,045.82 万元, 净资产 861.94 万元;2016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371.62
万元,净利润 270.01 万元。

   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转让股权权属明晰,不存在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障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收购新疆新通运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15%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 目标公司
        本次交易目标公司:新疆新通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A 栋 9 层写字间 1
        法定代表人:杨程
        注册资本:1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5 日
        工商注册号:650000059069937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技术研发及推广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新通运为喀什平途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喀什平途                                         85.00       85.00%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票证服务中心             15.00       15.00%
                           合计                              1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喀什平途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3、资产价值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资产新疆新通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业已经新疆驰
 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经新疆天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分
别出具驰天会专审字[2017]1-011 号审计报告和天合评字[2017]1-016 号评估报
告。评估价值 861.61 万元。

   三、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票证服务中心同意将
其所持有新疆新通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 %的股权(即注册资本出资额人民币
15 万元,包括该等股权所对应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全部股东权益)以人
民币 129.241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喀什平途,喀什平途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
上述股权。

  2、价款支付方式:喀什平途同意在股权转让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
次性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票证服务中心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费用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所发生的税收由各
方根据法律法规自行承担。

   四、      本次收购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新通运主要经营新疆地区范围内驾校软件平台服务业务,目前与全疆 50%以
上驾校具有合作业务,收购后,有利于公司在驾培软件业务上的进一步拓展和延
伸。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3、 《审计报告【驰天会专审字[2017]1-011 号】》
   4、 《资产评估报告【天合评字[2017]1-016 号】》
   5、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