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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7-04-20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7-027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6 年度,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生
产经营和自身发展的需要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其中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总计
22.13 万元,关联方担保总额 9,780 万元,关联方担保余额 4,890 万元。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5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7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开文、岳亚梅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何
开文、岳亚梅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现对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内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
性、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进行确认。详情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12 月
  上海熙菱承租岳亚梅房屋                                           221,304.00
            2、非经常性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单位:万元

                                                                                            担保是
                                                                                            否已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
                                                                                              毕
何开文、岳亚梅(注 1)   上海熙菱   1,000.00    2015 年 7 月 17 日    2018 年 7 月 17 日      否
上海熙菱、岳亚梅(注 2) 熙菱信息   1,000.00    2015 年 4 月 27 日    2016 年 4 月 26 日      是
上海熙菱、岳亚梅(注 3) 熙菱信息   1,000.00    2015 年 7 月 30 日    2016 年 1 月 26 日      是
上海熙菱、岳亚梅(注 4) 熙菱信息   1,000.00    2015 年 9 月 23 日    2016 年 3 月 21 日      是
上海熙菱、岳亚梅(注 5) 熙菱信息   1,890.00    2015 年 10 月 29 日   2016 年 10 月 29 日     是
上海熙菱、岳亚梅(注 6) 熙菱信息   1,000.00    2016 年 2 月 17 日    2017 年 2 月 17 日      否
上海熙菱、岳亚梅(注 7) 熙菱信息   1,000.00    2016 年 3 月 14 日    2017 年 3 月 14 日      否
上海熙菱、岳亚梅(注 8) 熙菱信息   1,890.00    2016 年 10 月 27 日   2017 年 10 月 27 日     否



           注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支行与上海熙菱于2015年7月17日签订编号为

       8502150718号的授信协议,总授信额度1,000.00万元,授信期间为2015年7月17日至2018年7

       月17日,同时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保证人为何开文、岳亚梅。

           注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与熙菱信息于2015年1月21日签订编号为2015

       年信字第0109号的授信协议,总授信额度1,000.00万元,授信期间为2015年4月27日至2016

       年4月26日,保证人为上海熙菱、岳亚梅。

           注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分别与上海熙菱、岳亚梅于2015年7

       月30日签订编号为1538000852、1538000852-1号的保证合同,总担保额度1,000.00万元,担

       保期间为2015年7月30日至2016年1月26日。

           注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分别与上海熙菱、岳亚梅于2015年9

       月23日签订编号为1538001034、1538001034-1号的保证合同,总担保额度1,000.00万元,担

       保期间为2015年9月23日至2016年3月21日。

           注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与熙菱信息于2015年10月30日签订
编号为S1538001187的授信协议,总授信额度2,700.00万元,授信期间为2015年10月29日至

2016年10月29日,保证人为上海熙菱、岳亚梅,且分别与上海熙菱、岳亚梅于2015年10月30

日签订编号为1538001187、1538001187-1号的保证合同,总担保额度1,890.00万元,担保期

间为2015年10月29日至2016年10月29日。

    注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与熙菱信息于2016年2月17日签署编

号为A1638000002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额度1,000万元,同时签署1638000002号《保

证合同》、1638000002-1号《保证合同》、1638000002-2号《抵押合同》、1638000002-3号《抵

押合同》,保证人分别为上海熙菱和岳亚梅。

    注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与熙菱信息于2016年3月14日签署编

号为A1638000219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额度1,000万元,同时签署1638000219号《保

证合同》、1638000219-1号《保证合同》,保证人分别为上海熙菱和岳亚梅。

    注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与熙菱信息于2016年11月07日签订

编号为S1638001441的授信协议,总授信额度2,700.00万元,授信期间为2016年10月27日至

2017年10月27日,保证人为上海熙菱、岳亚梅,且分别与上海熙菱、岳亚梅于2016年11月07

日签订编号为1638001441、1638001441-1号的保证合同,总担保额度1,890.00万元,担保期

间为2016年10月27日至2017年10月27日。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存在的关联方及关联关
系结构表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备注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公司 33.68%
何开文
                                  担任公司董事长                 股权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公司 13.13%
岳亚梅
                                  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股权,持有鑫海安都
                                                                19.09%股权

二、持股 5%以上股东:

                                                                直接持有公司 8.08%股
鑫海安都                         公司股东
                                                                权

三、公司控股或参股的企业:

上海熙菱                         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疆固平                         喀什平途全资子公司

喀什平途                         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通运                           喀什平途控股子公司

熙菱智能                         公司全资子公司

昌吉熙菱                         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关联自然人:


    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


五、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上海信堰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企
聚信金堰
                                 业

北京中亚世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高级管理人
中软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员的企业

新疆东西部经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   该独立董事于 2016 年 4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员的企业                   月 24 日任职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    该独立董事于 2016 年 4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月 24 日任职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    该独立董事于 2016 年 4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月 24 日任职

中安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公司监事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北京中安兰德文化投资中心(有限
                                 企业,发行人持股未达到 5%的
合伙)
                                 法人股东

工达塑料制品(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

工达橡塑制品(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

                                 公司监事直系亲属担任高级管
北京华润(北京)物流有限公司
                                 理人员的企业

                                 公司监事直系亲属担任高级管
天津博大联合贸易有限公司
                                 理人员的企业

                                 公司监事直系亲属担任法定代
中国核工业芜湖基础工程公司
                                 表人的企业

                                 公司监事直系亲属担任高级管
上海科锐福克斯人才顾问有限公司
                                 理人员的企业

上海浦迪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系亲属担

司                               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上海安大华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系亲属担

司                               任董事的企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系亲属投
上海阳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的企业




三、交易的定价策略及定价依据

     关联租赁:本次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
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四、2017年预计关联方交易

    2017年预计关联方交易如下:

   1、 公司2017年预计将继续承租实际控制人岳亚梅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
18号新科大厦20303、20304、20305号房屋,租赁价格不发生改变,为221,304.00
元/每年。

    2、 根 据 目 前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和 融 资 需 求 , 公 司 拟 向 银 行 申 请 不 超 过
21,0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岳亚梅拟为该笔贷款提
供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交
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与关联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
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与前述关联人累积已发生的各
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上海熙菱、岳亚
                   熙菱信息      1,000.00     2017/3/13    2018/3/12           否
 梅(注 9)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及

担保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交易事项,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

系、关联交易、担保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公司预计的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是以往年度正常发生并具有连续性的交易事项,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

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就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资

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事项真实、准确、完整。所有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决

策程序,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

正常发生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信用、

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该等

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时,同意 2017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本议

案审议时关联人何开文、岳亚梅已回避表决,其审议内容、程序符合相关关联交

易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

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在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的董事

会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熙菱信息确认 2016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7 年度预
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
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熙菱信息
2017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按照市场公平、公正、
公开交易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熙菱信息 2017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预计关联交易、聘任2017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16年度关
联交易及2017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