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17-04-20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作为新疆
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遵守监管法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对关联
方资金占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6 年度,公司的各项担保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
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发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为其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非法人单位、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2、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为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均已
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不
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3、2016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合计人民币
0 万元,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合计人民币 0 万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子公司对公司
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 4,890.00 万元,报告期内累计担保总额为 9,780.00 万元,
占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2.08 %。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是
否已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
毕
何开文、岳亚梅(注 1) 上海熙菱 1,000.00 2015 年 7 月 17 日 2018 年 7 月 17 日 否
上海熙菱、岳亚梅(注 2) 熙菱信息 1,000.00 2015 年 4 月 27 日 2016 年 4 月 26 日 是
上海熙菱、岳亚梅(注 3) 熙菱信息 1,000.00 2015 年 7 月 30 日 2016 年 1 月 26 日 是
上海熙菱、岳亚梅(注 4) 熙菱信息 1,000.00 2015 年 9 月 23 日 2016 年 3 月 21 日 是
上海熙菱、岳亚梅(注 5) 熙菱信息 1,890.00 2015 年 10 月 29 日 2016 年 10 月 29 日 是
上海熙菱、岳亚梅(注 6) 熙菱信息 1,000.00 2016 年 2 月 17 日 2017 年 2 月 17 日 否
上海熙菱、岳亚梅(注 7) 熙菱信息 1,000.00 2016 年 3 月 14 日 2017 年 3 月 14 日 否
上海熙菱、岳亚梅(注 8) 熙菱信息 1,890.00 2016 年 10 月 27 日 2017 年 10 月 27 日 否
我们认为:2016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关于
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