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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04-20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7-023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992 号),新疆熙菱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股 票 2,500 万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4.94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23,5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9,032,641.86 元,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94,467,358.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9 日,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6]1716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26,575,689.37 元。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截止 2016 年 12
                                                                          拟置换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   月 31 日自有资金
                                                                            额
                                              金额        已投入金额
    1    熙菱“魔力眼”智慧安
                                7,648.80    3,070.00       1,345.68       1,345.68
         防平台及产业化项目
    2    信息安全审计产品研发
                                6,490.00    2,606.00       1,183.24       1,183.24
         与产业化项目
    3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901.79   1,566.00        128.64         128.64
    4    补充营运资金            4,955.85   1,993.00
             总计               22,996.44   9,235.00      2,657.57        2,657.57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
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

三、 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6,575,689.3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    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6,575,689.3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同
意使用募集资金 26,575,689.3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   会计师鉴证报告
   我们认为,熙菱信息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熙
菱信息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熙菱信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就此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 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 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