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17-05-26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7-039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由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熙菱”)负责实施,
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并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4,172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熙菱进
行增资,并由其根据“信息安全审计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技术中心建设
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熙菱的注册资本将
由 6,000 万元增加至 10,172 万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992 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4.94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23,5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9,032,641.86 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467,358.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9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6]17166 号验资报告。公司
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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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1 熙菱“魔力眼”智慧安防平台及产业化项目 7,648.80 3,070.00
2 信息安全审计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6,490.00 2,606.00
3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901.79 1,566.00
4 补充营运资金 4,955.85 1,993.00
合计 22,996.44 9,235.00
根据上述募投项目的使用计划,“信息安全审计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熙菱负责实施。
二、上海熙菱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3341232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1 年 10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10 月 24 日至 2061 年 10 月 23 日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7 幢 303 室
法定代表人:岳亚梅
经营范围:计算机专业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软件开发、
设计、制作、销售、售后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
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技术咨询,安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
计与施工,系统集成及运行维护,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上海熙菱 100%股权
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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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31 2016.12.31
项目 或 2017 年 1-3 月 或 2016 年度
总资产 312,879,335.86 359,306,472.30
净资产 116,394,802.28 121,621,877.24
营业收入 73,032,158.83 266,714,727.99
营业利润 -5,596,848.47 14,699,212.05
净利润 -5,227,074.96 15,546,094.24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取得的募集资金。本次以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熙菱进行增资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募集资
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
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所履行的程序
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172 万元对上海熙菱进行增资。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增资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上海熙菱进行增资。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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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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