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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09-29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7-062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4年)》、《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等相关规定,新疆
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文                                 修订后

  1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决权的股份总数。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露。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

                                               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2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评审,并报请股东大会审批。              评审,并报请股东大会审批。

           董事会享有下列决策权限:                董事会享有下列决策权限:

       (一)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对外投资、 (一)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对外投资、

       股权转让、资产出售和购买、资产置换      股权转让、资产出售和购买、资产置换

       等的权限为:单笔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等的权限为:单笔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百分之十、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账面净      百分之十、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账面净

       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的百分之三十。                          的百分之三十。

       (二)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以自主决定      (二)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以自主决定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及相应的财产担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及相应的财产担

       保,权限为: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公司      保,权限为: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百分之十,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百分之三

       当年发生的借款总额不超过股东大会批      十。

       准的年度财务预算相关贷款额度。          (三)决定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以外

       (三)决定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以外      的担保事项;

       的担保事项;

                                               ……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