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9-29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7-064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2,4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到
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992 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4.94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5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9,032,641.86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467,358.14 元。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
天职业字[2016]第 17166 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原预计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1 熙菱“魔力眼”智慧安防平台及产业化项目 7,648.80 3,070.00
2 信息安全审计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6,490.00 2,606.00
3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901.79 1,566.00
4 补充营运资金 4,955.85 2,204.74
合计 22,996.44 9,446.7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26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9,437,581.86 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 25,103,914.9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
三、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前将上述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必要性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
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
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2,4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
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该事项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62.64 万元。
五、会议审议情况
1、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4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为 6 个月。
3、 监事会意见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4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减少公司财务费用。
4、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市公司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