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10-12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7-067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
意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
为:2017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6. 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一)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10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股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乌鲁木齐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10 层熙菱信息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该议案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
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3.00 √
案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
信函须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10 层
熙菱信息 证券部 邮编:830011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现场登记时间:
2017 年 10 月 13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9:00)
3、现场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10 层证券
部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
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安琪
联系电话: 0991-5581585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10 层
邮 编:830011 传 真:0991-5573561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2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5588”,投票简称:“熙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会议议
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等功能栏目(各
证券公司网络投票栏目设置不同);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4)若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未升级,或未显示网络投票栏目,请咨询所开户的
证券公司,或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3:00,结束时
间为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我本人)出席新疆熙
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
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
3.00 √
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
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 3: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