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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8-01-08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熙菱信
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17]2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94 元/股。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 月 5 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为 7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乌鲁木齐鑫海安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
中安兰德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法人股东乌鲁木齐鑫海安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
的 50%,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
权除息价格调整)。
       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
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公司法人股东北京中安兰德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以上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
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
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 年 1 月 10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6,28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87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6,28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875%;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2 名,其中非国有法人股东 2 名。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乌鲁木齐鑫海安都管
 1                               8,075,000       4,037,500         4,037,500   备注 1
        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中安兰德文化投
 2                               2,250,000       2,250,000         2,250,000
        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10,325,000      6,287,500        6,287,500
      备注 1:乌鲁木齐鑫海安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中的 1,500,000 股目前处于质押
状态。根据其所做出的承诺:“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
过所持股份总量的 50%。”故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4,037,500 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
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熙菱信
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国峰                    张斯亮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