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2-24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疆
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调查和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
金,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
了资金节余。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熙菱“魔力眼”智慧安防平台及产业化项目、
信息安全审计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节余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孟亚平 唐立久 于成磊
2018 年 2 月 23 日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孟亚平
2018 年 2 月 23 日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唐立久
2018 年 2 月 23 日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于成磊
2018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