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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4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职和独立行
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
了职能。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2017 年一季度报告》、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 2016 年度关联
交易及 2017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十二项议案。
    2、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一项议案。
    3、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两项议案。
    4、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两项议案。
    5、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
    6、2017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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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
    7、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项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
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执行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
理行为的规范。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并能够得到有效
的执行。
 二、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
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
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
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
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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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董事会出具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实际。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相关会议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报告期内其行为进行了
核查,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对外担保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能够严
格按照其要求执行相关程序,防止了内幕信息交易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七)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对于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
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各种内外风险得到
了有效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报告无异议。
   (八)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 2018 年工作计划
    2018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设、落实监督机制、
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
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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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
维护股东的权益。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
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3、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加强调研和培训,推进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
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特此报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