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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2018-05-12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
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
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如进行
中期分红的,中期数据需要经过审计。

    2、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
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
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
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