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作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结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 独立董事:于成磊、孟亚平、唐立久 2018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