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24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8-075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10 层熙菱信息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会议于 24 日召开。
2、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主持人:程丽环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
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为保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
利进行,公司特制定《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保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经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与会
监事一致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且不存在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
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
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