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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9-034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
事宜的议案》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该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
该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第十
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18 年第 204 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债券的批复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
不影响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延长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的有效期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
和内容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其他授权事宜和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