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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5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熙菱信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情

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 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

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岳亚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开文董事已

回避表决,其审议内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
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
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
情形。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司
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同意聘任费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继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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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聘任师少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登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
总监;聘任罗鹃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行政总监。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独立董事:于成磊、孟亚平、唐立久
                                                                2019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