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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13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鉴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施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我们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进行了逐项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仍具备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修订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
的实际情况制定,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优化资本结构、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修订后的关
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三、关于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独立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最新规定,公司编制《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
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最新规定,公司编制《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上述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最新规定,公司编制《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
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向特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最新规定,公司编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
案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于成磊、孟亚平、唐立久
                                                                  2020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