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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2020-11-10  

                        股票简称:熙菱信息                          股票代码:300588




    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
             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0 年 1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294 号)

(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的要求,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熙菱信息”、“公司”)已会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会计师”)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及落实。现就有关问题落实

和修改情况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不加粗)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宋体(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1-2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公司 1-2 年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低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充分披露应收账款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一、公司 1-2 年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名称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南威软件                      -           12.88%             19.47%            11.26%
      高新兴                       -           10.68%              8.23%             9.09%
     立昂技术                      -           13.48%             12.11%             8.75%
     佳都科技                      -            8.28%              5.91%             4.85%
     千方科技                      -            7.71%              8.31%            12.35%
     银江股份                      -           16.63%             18.20%            21.70%
      平均值                       -           11.61%            12.04%             11.33%
     熙菱信息                23.28%            18.36%             12.97%            13.35%
    注:上表数据由各公司披露的年报数据计算而来;可比公司 2020 年三季报没有披露应收账款预期信用
损失的计提情况,因此 9 月末数据无法进行同行业对比。

     由上表可见,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南威软件、
高新兴、立昂技术、佳都科技和千方科技,低于银江股份;2018 年末,公司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高新兴、立昂技术、佳都科技和千方科技,低于南
威软件和银江股份;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所有可比
公司。
     由于各公司的业务模式、客户结构和账龄分布不尽相同,应收账款坏账计提
比例也存在差异,但从整体来看,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相比
处于较高的水平,坏账计提政策相对较为谨慎。

     2、2019 年公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与同行业比较




                                               1-3
               2019 年,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账龄          南威软件      高新兴   立昂技术    佳都科技     千方科技      银江股份       平均值   本公司
1 年以内
                       3.00     5.54        5.00        2.27         4.20            5.00      4.17       5.00
(含 1 年)
1-2 年(含
                   13.00       13.25       10.00        8.30         7.92        10.00        10.41      10.00
2 年)
2-3 年(含
                   32.00       27.63       30.00       19.89       16.37         20.00        24.32      30.00
3 年)
3-4 年(含
                   56.00       43.45       50.00       35.04       26.03         50.00        43.42      50.00
4 年)
4-5 年(含
                   80.00       66.14       80.00       39.87       35.49         50.00        58.58      80.00
5 年)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68.25        100.00        94.71      100.00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上市公司如存在多种应收账款信用组合,则选取与公司相
        似业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比较。


               由上表可见,除 1-2 年账龄区间外,公司 2019 年其余各账龄区间的应收账

        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均高于行业平均值。

               3、公司账龄为 1-2 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账龄为 1-2 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对比如
        下:

                名称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南威软件                      -           13.00%               10.00%              10.00%
               高新兴                      -           13.25%               10.00%              10.00%
             立昂技术                      -           10.00%               10.00%              10.00%
             佳都科技                      -            8.30%               10.00%              10.00%
             千方科技                      -            7.92%               10.00%              10.00%
             银江股份                      -           10.00%               10.00%              10.00%
               平均值                      -           10.41%               10.00%              10.00%
             熙菱信息                  10.00%          10.00%               10.00%              10.00%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上市公司如存在多种应收账款信用组合,则选取与公司相似
        业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比较。


               由上表可见,2017 年和 2018 年,在同行业可比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账龄为 1-2 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为 10%,公

        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比例相同。2019 年,公司账龄为 1-2 年的应收账款预

        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差异较小,从具体数据来看,公司计提比例与立

        昂技术和银江股份相同,高于佳都科技和千方科技,低于南威软件和高新兴。

                                                       1-4
    (二)公司 1-2 年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
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类和国有企业客户,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公司客户主要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政府类客户和国有企业客户。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政府类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39,790.29 万元,占公司期

末应收账款的比例为 65.64%,国有企业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为 15,892.43 万元,

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的比例为 26.22%。具体来看,公司账龄在 1-2 年的应收账

款余额为 16,270.73 万元,其中政府类客户余额为 8,427.30 万元,国有企业客

户余额为 5,750.28 万元,两类客户的应收账款合计金额为 14,177.58 万元,占

该账龄区间应收账款余额的 87.14%。公司客户信用度较高,付款资金主要来源

于财政资金,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2、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具有谨慎性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

13.35%、12.97%和 18.36%,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从各账龄区间的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来看,公司的计提比例与行业平均水平较为接近或高于行业平均

水平,公司整体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具有谨慎性。

    3、报告期内公司 1-2 年账龄区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保持稳定,符合
公司业务实际,不影响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充分性


    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 1-2 年账龄区间的应收账款坏账

计提比例均为 10%。2019 年,公司的计提比例与立昂技术和银江股份相同,均为

10%,高于佳都科技和千方科技,低于南威软件和高新兴。虽然公司 2019 年 1-2

年账龄区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数值上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0.41 个百分

点,但两者差异较小,不影响公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充分性。公司应收账款坏

账计提比例较为稳健,符合公司业务实际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 2019 年账龄为 1-2 年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低于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具有合理性,上述情况不影响公司整体应收账款预期信用


                                    1-5
损失计提的充分性,符合企业的业务实际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方式

    (1)查阅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关文件,并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进行比较;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会计政策的合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 2019 年账龄为 1-2 年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

损失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客户主要为政府类

和国有企业客户,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发行人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

失计提的会计政策是恰当的,发行人 2019 年账龄为 1-2 年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

损失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具有合理性。

    (二)发行人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方式

    (1)查阅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关文件,并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进行比较;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会计政策的合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 2019 年账龄为 1-2 年的应收账款预期

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客户主要为政

府类和国有企业客户,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发行人应收账款预期信

用损失计提的会计政策是恰当的,发行人 2019 年账龄为 1-2 年的应收账款预期

信用损失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具有合理性。

    三、补充披露情况


                                   1-6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风险提示”中补充披露了应收账款发生坏
账损失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五、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或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0,799.44 万元、53,530.43
万元、46,167.70 万元和 46,506.12 万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9.97%、49.42%、49.36%和 52.44%,期末余额较大。发行人主要客户虽然是政
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其信用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发生大额坏账损失
的可能性较低,但如果公司不能维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可能将面临计提
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或发生坏账损失,并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1-7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盖章
页)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8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邬海波             徐荣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9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

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