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1-04-27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6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
事对该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1]20101 号,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0,490,732.22 元,同比减少 3.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771,182.76 元,同比下降 1,614.69%。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54,374,710.54 元,母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33,639,153.56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74,390,070.92 元。
2020 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影响,以及客户应收款项回款持续不及
预期,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快速增长,这是公司自上市以来首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
致净利润为负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况和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
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未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 2021
年度的发展规划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