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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1-030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熙菱”)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熙菱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熙菱”) 及上海熙菱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熙菱技术”)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的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上
述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的具体授信额度需求,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及签署相
关文件。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担
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上海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24 日
    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嘉松中路 5399 号 3 幢 4 楼 E 区 499 室
    注册资本(万元):10,172 万元
    法定代表人:岳亚梅
    关联关系:上海熙菱是新疆熙菱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计算机专业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软件开发、
设计、制作、销售、售后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
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技术咨询,安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
计与施工,系统集成及运行维护,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熙菱资产总额为 58,771.40 万元;负债总额
为 39,278.1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 38,829.09 万元;净资产为 19,493.24
万元;营业收入为 18,790.24 万元,利润总额为-6,316.71 万元,净利润为
-5,281.02 万元。


       被担保对象:上海熙菱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10 日
       注册地: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嘉松中路 5399 号 3 幢 B8-4F-D 区 401 室
    注册资本(万元):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岳亚梅
    关联关系:熙菱技术是新疆熙菱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安防科技、数据科技、大数据处理科技、
云计算科技、网络科技专业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大数据服务、
数据处理、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安装、维护计算机软硬件、公共安全防范设
备与配件,安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熙菱技术资产总额为 3,596.35 万元;负债总额为
2,222.1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 2,221.92 万元;净资产为 1,374.22 万
元;营业收入为 3,245.76 万元,利润总额为 126.96 万元,净利润为 119.26 万
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
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业
务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此次担保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
规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熙菱及熙菱技术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
上海熙菱及熙菱技术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被担保对象具备良好的发展前
景、稳定的偿债能力,此次担保处于可控的风险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上海熙菱及熙菱
技术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