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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亚平)2021-04-27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孟亚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0年度
期间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
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27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8
次,审议通过49项议案,董事会下设3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7次,审议通过14
项议案。各位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持续关注行业
状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参于公司发展战略及策略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
公正的意见,并重点关注以下事项: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对外担保
及资金占用情况;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情况;内控执行情况等。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
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2月1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
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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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0年4月9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
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 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 《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
的独立意见;
   5、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
的独立意见;
   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
见;
   9、 《关于公司2019年度现金管理情况报告及2020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1、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预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
见;
   1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发表
同意的独立意见;
   14、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5、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发表
同意的独立意见
   1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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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8、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9、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0年6月1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
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发表同意的
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的议案》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0年6月1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以下相
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
   (五)2020年7月13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以下相
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 《关于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发表
同意的独立意见。
   4、 《关于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
修订稿)》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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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关于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二次修订稿)》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
稿)》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以下相
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
查并发表了专项说明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关于增加2020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
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
会。2020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一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五次,
提名委员会召开一次,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分属
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运作规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
间,到公司及下属企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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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定期报
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
利益。
   (三)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
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法律风
险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六、总体评价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更换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年,各位独立董事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重大事
务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做出了
应有贡献,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孟亚平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