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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认真履行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
履职、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
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
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
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历次会议监事均全部出席,会议的
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
    2、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十九项议案。
    3、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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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一季度报告》一项议案。
    4、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五项议案。
    5、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一项议案。
    6、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募
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七项议案。
    7、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0 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四项议案。
    8、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
   二、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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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
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
其职责。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控制体系及有关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经营成果情况进行了有
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
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相
关会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报告期内其行为
进行了核查,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
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各种内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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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了有效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报告无异议。
   (八)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在日常监督工作中,与外部审计力量始终保持有效沟通,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重大交易事项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对公司年报审计工
作进行现场检查,听取审计工作报告,通过公司内控体系间接对公司经营管理起
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监督作用。
   三、 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
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为更好的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
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
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
同时持续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不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履职能力建设,提升履职
监督和评价的有效性,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共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