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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更正后)2021-12-13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更正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
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通
过审阅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合理利用不超过 1.98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并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
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魏炜、方军雄、祖咏
                                                          2021 年 12 月 9 日
独立董事签字:




     魏炜        方军雄   祖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