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4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独立董事:魏炜、方军雄、祖咏
2022 年 3 月 14 日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魏炜 方军雄 祖咏
2022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