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9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
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人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辉、      2014 年报        预计 4500 万元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

                     立信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

                                                                          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券、 2015 年重组、2015        80 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

               银信评估、立信等     年报、2016 年报                       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

                                                                          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

                                                                          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
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志敏
     徐志敏先生,2005年开始在立信任职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珺
       赵珺女士,2010年开始在立信任职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成为中国注
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邵振宇
       邵振宇先生,2001年开始在立信任职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表
审计、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审计等)主要按照会计
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依据所需工
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
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
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且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
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授权董事长根据2022年公司
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该事项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万元,差旅费等按实际发生额另行计算。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中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
计职责,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