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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熙菱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3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7 号楼 3 层熙菱信息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2、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 会议主持人:何开文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报告期内任职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孟亚平女士、于成磊先生、唐立久先
生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方军雄先生、魏炜先生、祖咏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
进行述职。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4、 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533.85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45.86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的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 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的相关意见的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7、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开文、
岳亚梅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
 的相关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现金管理情况报告及 2022 年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现金管理情况报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于 2022 年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
 滚动使用。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现金管理情况报告及 2022 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2022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何开文、岳亚梅将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
的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审计机构发表的相关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公司本次为上海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上海熙菱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银
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联董事杨程、张登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并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同意回购注销所涉限制性股票及 6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1,110,000 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独立董
事发表的相关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对外投资、收
 购或出售资产单笔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连续十二个月
 内累计资产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
 款及相应的财产担保,权限为: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上述授权中关
 联交易除外。

     15、 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估计变更》、《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变更及相关披露》、《创业板上市
 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
 更加客观、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
 司 2021 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 2021 年度净利润、现金流
 量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审计机构发表的相关意见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6、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最新外部及内部可观测数据对预期信
 用损失计量模型进行进一步优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估计变更》、《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变更及相关披露》、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
 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 2021 年末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 2021 年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审计机构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7、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会计政策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
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共计 4,324.76 万元。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18、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和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当前具体情况,本次调整及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及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发表的相关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吴正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的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20、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或“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
 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
发行相应股份。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
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
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
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
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
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
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
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
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
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
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
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
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
 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
 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
 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
 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
 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
 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
 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的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